【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李榮鴻22日於議會警消環衛業務質詢表示,台中市3大焚化爐每年產生的底渣大約有10萬8千公噸,審計部台中市審計處在107年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台中市到去年底為止,焚化爐底渣再生粒料暫存量還有2萬2632公噸,市府雖然成立推動小組,優先要求市府內各單位公共工程使用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者,至少有50%應該使用焚化爐底渣粒料代替,但底渣再生粒料還是年年有剩餘,隨著時間拉長越堆越多,到時候可能衍生另一個環保問題。
李榮鴻指出,他也支持讓資源能循環再利用,降低廢棄物產生,但前幾年因為曾出現營造業者使用爐渣再生料粒,惹來官司糾紛,導致現在不少民間營造業者卻步,不願使用焚化爐底渣再生粒料。
李榮鴻認為政府應該詳細明文規定可使用底渣再生粒料的工程項目,並進一步控管焚化爐再生粒料的源頭、流向及使用在哪個工程進一步管理追蹤,化解民眾疑慮。
環保局回應表示,以過去焚化爐底渣再生粒料的使用經驗,台中市政府以水利局、建設局運用最多。目前焚化爐底渣再生粒料都暫存在代處理業者的倉庫,市府推動小組下周也會召開會議,討論109年的焚化爐底渣再生粒料的使用配置,並開拓多元去化管道,盡力達到產出量和去化量差不多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