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結束 中市防汛沙包11/25開始回收

【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

汛期結束,台中市各區公所明(25)日起開始回收防汛沙包,民眾可向在地區公所繳回破損或長期堆置未使用的防汛沙包,回收時間至12月2日止,呼籲市民踴躍配合,避免棄置造成環境髒亂。
水利局指出,依市府防汛沙包發放及回收作業要點規定,在汛期期間,均由水利局及各區公所供應防汛沙包,民眾可就近至29個區公所領取,並於汛期結束後可於所在地區公所繳回破損或不用的防汛沙包。
另外,基於珍惜資源重複利用理念,市民如欲將防汛沙包留存家中使用,建議使用後應「風乾或曬乾」,妥善堆置於陰涼乾燥處,並避免曝曬於陽光下,以免外袋風化破裂,以利後續使用。
水利局鼓勵民眾配合防汛沙包回收工作,避免破損或任意棄置的沙包造成環境髒亂,形成另一種公害。各區回收點資訊可至水利局網頁(http://bit.ly/2AyDqqr)及各區公所網頁查詢或電洽區公所。

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臺中市政府,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 市政新聞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