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東報導】臺東縣環保局呼籲民眾廢棄照明燈具需正確做回收 避免汞污染環境
發佈日期:108年11月27日
大部分廢棄照明光源含有對人體有害的物質,隨意棄置會對環境造成污染,日常使用燈具中,除鎢絲燈沒有含汞外,日光燈或省電燈泡皆含有汞,若廢照明光源未妥善回收,經過焚化爐燃燒或垃圾掩埋,這些汞將造成空氣及環境污染,臺東環保局呼籲民眾正確回收廢照明光源,不論對環境或是對人體的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
臺東縣環保局表示,依據國家衛生研究院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分析報告,若廢照明光源未妥善回收,掩埋在土壤中更會形成甲基汞汙染地下水源,當人體暴露在汞的環境時,對大腦功能影響可能導致顫抖、視覺和聽覺變化以及記憶問題,若暴露在高濃度的汞環境,可能永久地損害大腦、腎臟和發育中的胎兒。環保局呼籲,回收過程中請民眾配合做防破措施,將汰換下來的燈管放入新燈管的燈套後,放置於堅固貯存容器,可減少廢照明光源破損率,廢燈管可交由清潔隊資源回收車、照明光源販賣店家或回收商等管道回收,以落實資源回收並杜絕污染環境的情形。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指出,公告應回收的廢照明光源,包含直管日光燈、環管日光燈、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俗稱省電燈泡,其形狀包括球形、U形及螺旋形等)、緊密型螢光燈管、燈帽直徑為2.6公分以上之白熾燈泡、高強度照明燈管(HID)、冷陰極燈、感應式螢光燈及其他含汞燈及供照明使用之直管型、環管型、安定器內藏式型及緊密型發光二極體(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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