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年度保證最炫光明燈!」為有效結合民間資源,台中市政府建設局號召民眾愛心認養台中市公有路燈,一盞路燈認養1年費用只要1000元,民眾可以認養收據抵免所得稅、企業認養大宗還可列為營業費用抵稅,更可在燈柱載明認養者姓名,並獲市府頒發感謝狀表揚,好處數不盡!歡迎踴躍申請認養「光明燈」,照亮你、我回家的路。
建設局長陳大田表示,台中市路燈超過20萬盞,包括12萬多盞LED節能路燈及8萬多盞傳統路燈,其中LED節能路燈每年可省下市府1億多元電費,減少碳排放量3萬3,000噸。透過公有路燈認養,結合民間與企業力量,用認養款項挹注電費、維護與汰換節能燈具,達成增加市府財源、樽節公帑的目標,讓市府有餘裕經費挹注更多便民公共建設。
陳大田指出,依據「臺中市公有路燈管理及認養辦法」,申請人只要填具申請書即可向建設局申請認養,以一盞燈1年費用1,000元計算,一次最長可認養3年,還可自行指定認養地點、盞數,並載明認養者姓名,若不指定地點則由建設局或各區公所代為指定。
其中,許多熱門路段名稱有諧音或特殊涵義,民眾特別喜歡指定認養,例如水湳經貿園區智慧路燈,以及光明路、永春路、平安路、富翁街、文昌路等路段路燈,表示期望長智慧、前途光明、青春永駐、永保安康、發大財、金榜題名等意涵,很有意思!
陳大田也提到,民眾認養路燈可以收據抵免所得稅,企業、團體認養路燈大宗,除可列為營業費用抵稅之外,更可於燈柱標示認養單位,並獲頒感謝狀表揚,有助建立個人或企業良好形象。有意認養路燈民眾,可上網至台中市政府建設局網站下載認養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