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台中市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台中市候選人公辦電視政見發表會,將於109年1月2日起至5日透過全市5家有線頻道(CH20)播出,每一選舉區候選人發表時間為20分鐘,於各該選舉區播出2次,另各場次政見發表會也會上傳至台中市選舉委員會YouTube官方頻道,選委會歡迎民眾踴躍收看,以便更了解候選人政見。
擔任台中市選委會主任委員的秘書長黃崇典30日出席活動記者會表示,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台中市共劃分8個選舉區,每一選舉區候選人公辦電視政見發表會皆以電視現場錄影,期間不中斷、不重錄,並皆配置手語翻譯,方便聽障人士收看。
黃崇典指出,總統暨立委選舉將在明年1月11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投票,共有總統副總統、區域或原住民立委及政黨等3種選票,全市共設置1849個投票所,較上次市長選舉增加248個,希望讓這次投票更加順利。
黃崇典也說,台中市首投族截至11月底共有4萬172人,而總統總投票數為225萬1569票,立委總投票數為221萬8106票。而上屆總統選舉,台中市投票率為68.36%,上屆立委選舉投票率68.57%,這次投票率預計和上屆差不多,選委會希望投票率越高越好,請選民踴躍投票。
選委會副總幹事賴鎮安表示,增加投票所後,每個投票所的選舉人數降到1500人左右,預估晚上9時就能完成開票。
賴鎮安也特別提醒選民,投票日當天凌晨0時起不得有助選拉票行為,包括用臉書、line傳訊息支持某個特定候選人,或在投票所前比手勢、穿競選背心去投票、喊競選口號等,只要是可以明顯看出支持特定候選人的行為都違反規定,而投票當天助選拉票可裁罰50萬元到500萬元。
賴鎮安指出,現在錄影設備很普遍,當天做上述行為很容易被對方或有心人錄到,選委會接獲檢舉,將依據蒐集到的證據,做出裁罰處分。過去就有助選員比手勢又說請支持某某人,被民眾錄影檢舉,因事證很明確,而被裁罰。而在去年選舉,選委會就接獲40件檢舉案,最後裁罰12件,包括撕毀選票、帶手機進投票所等。
至於能否穿國旗裝去投票?賴鎮安說,有人認為國旗裝代表某個陣營,不過,目前中選會最新的說法是若國旗裝沒有號碼、沒有名字,可以進去投票,但工作人員不要穿這樣服裝,以免讓選民誤解。
另外,民進黨、國民黨陣營都有專屬飛行夾克,雖然沒有號碼、名字,選民卻能辨識是哪個陣營,投票日能否穿去投票?賴鎮安說,這部分必須與中選會研議,訂出全國一致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