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長治鄉興路段施工打掃通行管制,因攔阻一名貨車暫停通行,雙方因言詞衝突導致義交遭辱罵及毆打,屏東警分局了解後通知貨車司機到案說明,俟釐清案情後,依法究辦。
屏東警分局說明,在FB粉絲社團爆料公社上網PO文稱,有位義交人員於109年1月9日下午14時30分正從事屏東縣長治鄉德興路段施工打掃通行管制,因攔阻一名貨車暫停通行,雙方因言詞衝突導致義交遭辱罵及毆打。
警方接獲報案後,趕赴現場瞭解,由於該名貨車司機在警方到達前離去,只留下被害人,被害人向警方指出,他是道路施工承包商的維護道路施工期間交通安全,自行私下聘請熟識擔任本分局義交中隊的義交。
惟義交在此值勤並非本分局或義交中隊幹部指派交通疏導工作,且該義交管制過程中勸導貨車司機配合言詞卻有不當之處,才遭制辱罵及動手,被害義交已向警方提出傷害、公然侮辱等告訴,本分局據此通知貨車司機到案說明,俟釐清案情後,依法究辦。
有關於道路施工作業中交通疏導、管制等作為,警分局並不會主動規劃交通疏導、管制等警力或義交協助交管,係由該道路施工承包商、承攬商自家員工或聘請當地熟識的義交協助交通疏導,俾利提醒用路人注意前方有道路施工小心行駛。
另承包商自行聘請員工於施工期間所作交通疏導行為,不具有廣義公務員身分,故並無構成妨害公務之嫌。
另呼籲用路人如不滿道路施工管制人員,可向養護機關等單位申訴、檢舉,切勿有辱罵或挑釁甚且發生肢體衝突等違法情事,損及自身權益得不償失。
1 月1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