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消費者權益 中市府舉辦專題研習 自即日起開始報名

【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積極守護消費者權益,預定於3月21日下午2時至5時,在市府台灣大道市政大樓4樓集會堂,舉辦108年度「消費者保護法及案例解析」專題研習課程,讓民眾了解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自即日起開始報名至3月11日止,額滿即截止報名,歡迎民眾掃描QR CODE或至活動網站https://goo.gl/forms/5FkgqUFODc0lcUF53報名。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現代社會發展迅速多元,各種消費型態日新月異,因此,發生消費爭議之機率也大幅提升,為確保消費者權益,法制局除利用各項活動場合進行消費者保護業務宣導外,也特別舉辦這次專題研習課程,

李善植說,這次研習特別邀請台中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第4屆委員、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南投分會會長黃秀蘭律師,擔任活動主講人,盼有助消費者遭遇相關問題時能迎刃而解。因場地座位有限,歡迎民眾踴躍報名參加,額滿為止。

報名日期為即日起至108年3月11日(星期一)止,額滿立即截止報名,報名方式可以掃描QR Code或至活動網站https://goo.gl/forms/5FkgqUFODc0lcUF53報名。

李善植也說,民眾如有任何消費問題,除在上述日期參加課程外,可以利用市話或手機撥打全國性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付費電話),由台中市政府或消費者所在地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人員服務;也可以在平日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9時、下午1時至5時),親至台中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現場諮詢,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臺中市政府,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 市政新聞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