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檢察官黃郁如於日前下午偕同觀護人鄭博介及觀護佐理員前往東港區漁會及新園鄉共和社區發展協會,訪查本署社會勞動業務執行情形。東港區漁會座落於知名的華僑市場旁,檢察官先至東港區漁會機構訪查,本署目前於該機構執行社會勞動之社勞人小志(化名)日前因糖尿病的血糖控制不佳,使身體感到不適而請假多日,檢察官關心小志目前健康狀況,提醒應注意平常之飲食,並配合醫師用藥,若感身體不適務必告知,該機構之督導則表示於指派社勞工作皆以團進團出或二人一組的執勤方式,若小志執行異常,其他社勞人會協助通報。
督導另表示,東港區漁會的工作內容繁多,範圍甚廣,本署之社勞人協助清理水溝、除草、修剪樹木、資源回收、指揮交通等工作,機構也充分運用社勞人油漆專長及水電修繕等技能,於漁會大樓重新粉刷,使老舊斑駁的牆面煥然一新,替該機構節省相當多的人物力成本經費支出。
又日前新園鄉共和社區發展協會志工與本署社勞人共同合作,手拾打掃清潔工具,分工打掃維護該社區光復路段之環境,因今年台灣燈會在屏東,其中接駁車設於社區進德大橋旁停車場,而停車場連接著光復路段,故新園鄉公所集結該社區著手實施環境整理,迎接此次的盛大臺灣燈會。
社區發展協會黃丹鶯理事長表示:機構人員將社勞人當成志工、朋友,彼此互相尊重,社勞人感受到機構人員之關心,讓機構與社勞人間互動良好,渠等亦常勸導社勞人不要再次酒駕或其它犯罪行為,希藉由勞動服務的過程中,社勞人能有正向的改變。很感謝有社會勞動人力的協助,因為本署社勞人之協助,使共和社區內幾乎看不到煙蒂等垃圾,使社區能維持乾淨與舒適的環境,並受到居民的好評。
本署檢察官除瞭解社勞人執行情形外,亦關心及詢問社勞人於執行上是否有困難或問題,並利用此次的訪查機會,再次向社勞人宣導酒駕的嚴重性,告知勿再有酒駕或其他犯罪等行為,希透過執行社會勞動的過程中,能有所反思而改過。
3 月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