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東報導】您搭的電梯安全嗎?縣府呼籲加強保養維護 保障民眾安全
近年來台東大樓林立,建築物昇降設備定期安全檢查則相對重要,台東縣政府呼籲建築物電梯管理人員應注意檢查的時間頻率,同時,管理人對廠商保養時請核對來保養之技術人員是否領有合格專業證照,保養員本人與證照是否吻合。
縣府建設處表示,依現有「電梯管理人管理須知」建築物昇降設備安全檢查頻率:(1)昇降送貨機每3年1次。(2)個人住宅用昇降機每3年1次。但建築物經竣工檢查合格達15年者,每年1次。(3)供5樓以下公寓大廈使用之昇降機每2年1次。但建築物經竣工檢查合格達15年者,及5樓以上公寓大廈,每年1次。(4)前3款以外之昇降設備每年1次。但建築物經竣工檢查合格達15年者,每半年1次。
建設處指出,管理人對年度安全檢查時應注意之小常識:(1)有效期到期前60天即可委託保養廠商申請檢查。(2)未申領使用許可證者,主管機關將會限期改善,如未改善者,停止其設備使用,並可處新臺幣3,000~15,000元之罰鍰,得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