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持續稽查不法空汙排放,其中,台中港區大型固定汙染源排放總量佔港區列管事業71%,為有效管理港區周遭環境品質,市府1月起針對港區內大型汙染源進行聯合稽查,首波行動共出動84人次,查獲違反空污法及廢清法等規定廠家共5家,告發處分金額60萬6千元整。後續仍會持續稽查,嚇阻不法排放。
環保局長吳志超指出,市長盧秀燕上任後,環保局遵循空汙取締「先公後私」、「先大後小」等原則,積極管制改善空氣品質。環保局規劃台中港區汙染源專案稽查計畫,稽查對象涵蓋港區各大型汙染源。
稽查內容則結合環保局各科室管轄業務執行深度稽查,針對環評承諾條件、水汙染防治、空汙防制及廢棄物管理等項目進行查核,並進行管道、水質及廢棄物採樣檢測、空氣品質連線監控作業,同時配置2部空品監測車於港區執行24小時監控空氣品質作業,監控異常時,立即前往港區稽查。
首波針對港區大型汙染源進行深度稽查,並同步於港區內進行機動性汙染巡查,出動84人次查核汙染源操作、紀錄等,共計查獲5家廠商分別有原物料使用超量、產生粒狀物逸散及廢棄物未妥善存放等汙染行為,已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及廢棄物清理法告發,並限期改善。
吳志超表示,此次查獲違規廠商,部分業者近5年來有多次的環保違規紀錄,這次仍遭查獲違規,顯見未能落實汙染防制,環保局除持續加強深度稽查頻率,也將要求業者提出改善計畫,杜絕汙染再次發生。
吳志超說,港區是台中市汙染管制重點區域,為落實汙管制政策,聯合大執法行動將持續執行,也將持續擴展至本市其他重點區域,呼籲業者務必依照相關規定做好汙染防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