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衝擊 新北勞工局再提3項協助勞工措施

【特派記者鄭玠旻/新北報導】因應新冠病毒(武漢肺炎)疫情衝擊,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除了透過勞動檢查督促雇主遵守勞動法令外,更進一步提供受疫情影響的勞工短期就業機會、義務律師陪同勞資爭議調解及針對因疫情提供勞工友善家庭措施雇主發放獎勵金。

勞工局長陳瑞嘉強調,勞工局非常重視疫情對勞動權益的影響,並超前部署提出綜合性措施,包含提供失業勞工最長6個月的短期就業機會、指派義務律師協助勞工針對疫情所生勞資爭議進行調解,及對因應疫情提供友善家庭措施的企業主給予獎勵金等,希望能減緩疫情對勞工的衝擊,以保障勞工生活。

在就業服務部分,將釋出短期就業津貼服務計畫職缺,勞工須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經由就業服務站台輔導推介至計畫職缺者,每月提供工作津貼最高27,808(時薪158元,每月22個工作天,不超過176小時),最長6個月,希望即時協助勞工紓解經濟壓力。請領工作津貼期間,勞工局也將持續推介一般性就業機會,協助失業勞工早日重返勞動市場。此外,受疫情影響工作或失業勞工致生活困頓者,就業服務處也將轉介社會局申請急難救助金。

至於勞資關係部分,將擴大「義務律師免費代理調解服務」的適用對象至因疫情衍生勞資爭議的勞工。即日起,除了弱勢勞工可透過義務律師擔任勞工代理人協助解決紛爭,因防疫隔離或疫區出差衍生的工資或終止勞動契約爭議而申請調解的勞工,勞工局將主動指派律師擔任勞工代理人,陪同勞工參與勞資爭議調解,協助勞工解決紛爭。

針對獎助雇主促進勞工權益部分,今年度開辦「獎勵企業辦理友善家庭暨工作平等措施」計畫,特別將1092月底前因防疫提供勞工友善家庭措施(如:有薪防疫照顧假)的企業納入獎勵範圍,如雇主辦理優於法令規定的職場友善措施,經審核通過,每項獎勵措施將給予1萬元獎勵金。

勞工局提醒,新北29個行政區的就業服務據點都有提供就業服務及各項就業促進方案,並有7個就業服務站協助非自願離職勞工辦理失業認定。勞工局呼籲,應以勞工權益為優先考量,如事業單位非不得已採無薪休假措施,應取得個別勞工同意,且給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勞工局接獲無薪休假通報後也會儘速派員至企業訪視輔導,以維護勞工權益,如未經勞工同意實施,依法得處以罰鍰2萬至100萬元。此外,也將持續向雇主、移工及NGO團體宣導「移工防疫資訊」(4國語言),共同努力阻斷病毒傳染管道。

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