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有一名38歲李姓慣竊(李O偉、竊盜前科、屏東市人),只因缺錢花用就到處用偷方式,偷遍高雄、屏東地區,至少犯下10幾起機車置物箱竊案,其實警方早在去年7月底時,就已經查獲這名李姓慣竊,不到一年期間,仍不知悔改又在本轄區域犯下竊案,警方鎖定李嫌後,持搜索票入屋內將他逮捕歸案,依竊盜罪函送法辦。
日前屏東警分局民和派出所所長吳尚謙率員持著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來到李嫌住處執行,現場查扣大批贓證物,起出被害人皮夾、手機、筆板電腦、行車紀錄器、金融卡及各式身分證件…等贓(證)物。
由於現場宛如小型的贓物庫,特別的是,在警方查扣的贓證物中,有一本筆記本疑似記載著李嫌作案的日期、地點及竊得之物品,內容翎瑯滿目,令辦案人員嘆為觀止,李嫌將得手之贓物全數存放於家中,堆積如山,員警花了將近5個小時才清查完畢。
警方表示,初步清查發現被害人數竟數10人,分析遍及高雄、屏東等公園、學校等地區,利用在運動及短暫離開車輛購物民眾將其車輛停妥後,再伺機撬開機車置物箱竊取財物行竊得手後,再將物品分批拿去各地方資源回收場或二手拍賣店變賣成現金。
另外,搜索過程中,李嫌竟趁警方不備,從查扣證物袋中偷偷取出物品,企圖隱匿罪證,被當場發現。
警方在此呼籲民眾,車上不要放任何貴重物品,也提醒將汽機車停在明亮且有監視器的地方,最好停在人車來往較頻繁的收費停車場最為安全,如此可避免竊賊找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