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甲類場所專案稽查 消防局落實場所消防安全

【特派記者鄭玠旻/新北報導】鑒於近日公共場所一把火燒出嚴重的消防安全問題,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部分,管理權人是否按規定時間辦理檢修申報,及消防人員是否落實執行複查,皆為目前民眾關心之重點。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一階段就本市轄內視聽歌唱場所計468家(如KTV、MTV、卡拉ok等),要求全面於109年5月15日前清查完畢,專案期間倘有缺失時除縮短限期改善時間外,並不予展延。第二階段就本市轄內其餘甲類場所(電影院、指壓按摩場所、觀光飯店、旅館、商場、餐廳、醫院、護理機構、長照機構、老服機構、托嬰中心等)計6,350家於109年6月30日前進行檢查,檢查期間如發現遮斷或關閉消防安全設備之情事,於複查合格後加強抽查之頻率,藉以嚇阻業者僥倖之心態。

新北市消防局局長黃德清特於今4日下午2點至板橋區某商旅督導甲類場所檢修申報情形。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複查按「消防機關受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及複查注意事項」規定,「應排定複查時間,並事先通知管理權人 (得同時通知負責檢修之消防設備師 (士) 或檢修專業機構到場並攜帶檢修器材會同測試) 派員配合複查。」目的係在了解民眾花錢委託之專技人員製作之申報書內容與實際狀況是否相符,消防單位進行重點抽測,若場所消防安全設備不符合規定,將開立限期改善通知單要求至改善為止。

消防局呼籲場所業者若於施工期間關閉消防安全設備,務必按法令規定訂定施工中之消防防護計畫報轄區消防單位核備後再行施工,另消防安全設備可按分期分類規劃之期程提前辦理申報,分散檢修申報時間,防止案件過度集中造成延誤,並讓專技人員有充裕時間執行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避免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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