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凃珮雅/台中報導】臺中市議會18日民政業務質詢,市議員施志昌與林祈烽聯合質詢,他們認為,縣市合併至今已經十年,但局處與公所之間的分工仍有許多問題,其中有五大問題,如權責不清、分配不均、政策說明不清、專業度不足與因循怠惰。施志昌表示,可以由各局處編列特定預算創造各公所良性競爭的環境,並且讓專業人才能夠進入公所,針對權責部分也必須依據過往案例逐步確立各局處與公所的權力分工。
施志昌指出,台中縣市合併至今已十年,區域發展的平衡公所理當扮演重要角色,但很遺憾的,十年過去了,公所還是無法發揮大家所期待的功能,各局處與公所間仍存在許多問題。
施志昌表示,第一就是「權責不清」。權責不清反映在很多面向上,像是低收與中低收的審核,在縣市合併前是二級二審,後來改為一級一審,但有些案例就是,其實公所在審核時,就知道這個個案審核不會過,但因為個案一直來吵,公所就乾脆直接送回社會局審,社會局複審應該是針對一些特殊個案來做審核,但公所這樣的作為,等於是讓社會局當壞人。
第二是「分配不均」。這起因於市府規則不明,造成公所無法依循,也產生很多灰色地帶,如各區體育會之各單項協會補助不均,有的3萬有的10萬,公所礙於地方人情無法公平,造成各憑本事搶錢。
第三是「市府政策說明不清」。也就是市府常常頒布新政策,新聞稿也發出去,然後一紙公文就要請公所辦理,結果就是公所常常還沒在狀況內,造成第一線人員的混亂與瞎忙。
第四就是專業度不足。由於公所裡的公務員大都是一般民政與一般行政,其實對於一些專業的政策內涵或是工程相關的案子,公所裡的公務員其實都不太懂。尤其是工程類,由於缺乏專業,常常就是直接找工程顧問公司辦理,容易造成廠商上下其手,或者工程品質不佳。
最後一個問題就是「因循怠惰」。尤其公所預算經常依照前一年的金額編列,公所也不會主動去爭取,因為爭取更多錢,就代表要做更多的事。而就算市府給予公所更多任務,但不管預算或是人都沒增加,公所也只能做多少算多少,也進一步造成效率低落,甚至形成市府與公所相互推諉的情況。
因此,施志昌提改革的三大面向,第一,市府應該創造各公所之間「良性競爭的環境」,各局處應該匡列一筆預算,讓各公所依據地方需求與市府對於地方的願景提出相關計畫爭取經費,市長也可以藉此建立KPI了解各區區長的能力,作為考評的依據。
第二,就是「人才的培育與流動」,除了由市府輔導之外,更直接的是讓有專業、有能力的人進入公所。第三,就是「權責劃分要分明」,市府可以針對各項政策的核定或裁決,過去發生過權責爭議的應該整理出來,並由民政局或是研考會做成案例,供各局處與公所參考,藉此逐步建立清楚的權責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