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員黃守達認為市府應正視老人往生互助會的問題,制定自治條例加強規範,以免到時問題發生,市民所存的棺材本付之一炬。

正視老人往生互助會的問題 市議員黃守達要求制定自治條例加強規範

【特派記者凃珮雅/台中報導】臺中市議會18日民政業務質詢,市議員黃守達指出近期彰化縣議會為了老人往生互助會吵得沸沸揚揚,也暴露了往生互助會長期的社會隱憂。目前台中市現有立案登記的往生互助會有9個,過去互助會也曾爆發過不少次的爭議,黃守達認為,市府應正視老人往生互助會的問題,制定自治條例加強規範,以免到時問題發生,市民所存的棺材本付之一炬。

黃守達指出,這些老人互助會的形式其實類似保險,但沒有經過賠償金額與長輩死亡機率的精算,隨著長者凋零,互助會所發出的喪葬互助金金額愈來愈多,最後就算不是負責人跑路,也有可能因為財務不堪負荷而倒閉。

到最後只能倒會清算財產,會員可能繳了幾十萬,最後只拿回均攤的幾千元,棺材本全沒了,這就是現在老人互助會的「道德風險」。

黃守達質疑,在2013年中央訂有《內政部輔導社會團體往生互助事項處理原則》,目前台中市也有9個團體登記立案,依規辦理往生互助事項。但實際上台中市不只這9個團體在辦理往生互助事項,關於這些沒有依規登記的黑數,市府有在追蹤掌握嗎?有登記沒有登記,市府這邊有什麼管理上的差異嗎?若這些互助會真的出現什麼問題,市府能幫上什麼忙?

黃守達表示,他去檢閱108年度社會局委託會計師查核本市社會團體會務、財務(含往生互助事項) 總結報告書(節錄)關於往生互助事項的個別稽查報告,裡面除了霧峰老人會沒有被查核缺失以外。

另外八個團體都有需改善的缺失,目前台中市規模最大的往生互助團體參加往生互助的會員人數就有2萬多人,但根據108年度的查核報告,該會總共有五項缺失,市府卻無法可管、無法可罰。

黃守達指出,現在往生互助會的管理問題在於法源不足、法制不全、督導不周。基於私法自治,老人互助會就算最後問題發生了,受害民眾也只能循司法途徑走訴訟程序,市府難以介入,2017年的大里區台灣慈暉老人會經營老人互助會就是一例。

也是因為這些團體有立案登記,所以長輩都很放心,契約可能也沒看清楚就入會繳錢了,有參加往生互助會的會員在反應,想中途退出,卻一毛退費都拿不到,問契約也說沒有,對會員毫無保障。

黃守達主張,市府應該制定老人互助會的自治條例,就可以增加罰則來嚇阻不法,督促老人互助會改正缺失,落實財務透明公開;更可以設定老人互助會的定型化契約範本,填補現行契約的規範漏洞。

對於有問題的老人互助會,也要建立退場與接管機制,讓市政府可以介入解決問題。此外,老人互助會屬於類似保險,存在道德風險,最終還是應該回歸保險法規範,自治條例亦可以設置落日條款,逐步輔導互助會轉型。游勝鈞;游胜钧;指動傳播科技;指动传播科技;指傳媒;指传媒;華民通訊社;华民通讯社;民生新聞網;民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