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申訴的交通違規案件中,其中約3成陳情因沒住在戶籍地,所以沒收到罰單,請求撤銷逾期罰鍰;或者是因為沒收到停車費或ETC過路費催繳通知單,請求撤銷因逾期未繳所衍生之罰單。
為便利未居住在戶籍地的民眾能收到汽機車相關的通知單,各公路監理機關均有申請增設汽機車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業務,民眾可多加利用,以免因未收到各項相關通知,而影響個人權益。申請增設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可親自或委託他人(需查驗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臨櫃辦理,亦可填寫申請書及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後採通信方式或上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加入會員後,採網路方式申辦。
另外,也可以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可線上查詢有無屏東監理站站長洪美芳提醒民眾,申請增設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限以個人名義登記之汽、機車牌照者或駕駛人,申請範圍以我國國境內為限。公司、行號等不得申請,如果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變更或取消時,應再提出申請,避免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