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陳柏言/臺東報導】公司解散,除因合併、分割或破產外,依公司法規定應進行清算。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如果未依規定進行清算,公司章程無明定且無選任清算人,股份有限公司以全體董事為清算人,無限公司及有限公司則以全體股東為清算人。
臺東縣稅務局提醒擔任無限公司或有限公司股東,公司解散即進入清算程序,未依規定進行清算,公司章程未規定且無選任清算人,所有股東就公司應執行之清算事務,均負連帶責任。公司如有應納稅捐或違章裁罰應處罰鍰,稅捐機關將以全體股東或董事為稅單送達對象,如欠稅金額達到應限制負責人出境時,亦以全體股東為限制出境對象。
納稅人如仍有疑義,請向該局稅務管理科查詢,電話:(089)231600轉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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