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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議員吳佩芸今天質疑說,市府用市民納稅錢,打點特定媒體集團,幫盧秀燕市長大作個人宣傳。(吳佩芸研究室提供)

東森電視年年獲臺中市府標案近億 議員吳佩芸質疑市府拿公帑做盧秀燕媒體關係

【特派記者陳世宗/台中報導】臺中市議員吳佩芸今日指出,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從臺中市政府取得標案決標總金額年年近億,單單自新聞局取得的標案就從2018年林佳龍時代的297萬元,到2023年就躍昇5倍,達1,495萬元,質疑市府用市民納稅錢,打點特定媒體集團,幫盧秀燕市長大作個人宣傳。

吳佩芸提出,近日製表彙整臺中市政府各機關的廣告宣傳、行銷預算,發現東森電視是得標大戶,自盧秀燕市長2018年底上任迄今,取得標案總金額如火箭般飆升。東森電視在2019年自臺中市政府新聞局、社會局共取得825萬元標案,2021年開始自新聞局、經濟發展局取得5,800萬餘元標案,甚至2022年到2024年每年得標總金額都是近億元規模。

吳佩芸進一步詢問曾任新聞局長的鄭照新副市長,在扣除2021年至2024年每年都有數千萬元是來自經濟發展局主辦的臺中購物節標案後,自2019年到2023年新聞局的廣宣標案,東森電視台歷年得標總金額平均是正成長或負成長?鄭照新回應,應該是正成長。

臺中市議員吳佩芸今天質疑說,市府用市民納稅錢,打點特定媒體集團,幫盧秀燕市長大作個人宣傳。(吳佩芸研究室提供)

吳佩芸說,東森電視歷年自新聞局取得標案總金額平均是正成長,與2018年在林佳龍前市長任內的3件標案共297萬元相比,2019年盧秀燕市長上任就隨即躍昇到745萬元,後續更在2022年飆升到6件標案共1,362萬元、2023年4件標案共1,495萬元,可知無論是整體市府廣宣、行銷標案或單計新聞局的標案,東森電視每一年自臺中市政府取得的標案總金額皆一路攀升。

吳佩芸質疑東森電視有何過人之處,可從臺中市政府取得如此龐大金額標案,抑或臺中市政府是拿市民納稅錢在與特定媒體集團作關係,幫盧秀燕市長大作個人宣傳?

鄭照新表示,標案都有經過特定委員會專業審查,且坊間都會進行臺中市民收視偏好跟比例的調查,臺中市民對某些電視台是比較喜歡觀看且名列前茅的,在宣傳效果上也可能成為專業委員的評選標準。

吳佩芸強調,在標案的招標程序上,臺中市政府當然、必定得做到合法,但是標案數量這麼多,金額如此大,身為民意代表就必須要嚴格把關,不能讓市府拿來做特定媒體關係。吳佩芸進一步要求新聞局,一周內提供2018年迄今,每一件東森電視得標的標案成果報告進行檢視,避免市民的納稅錢被胡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