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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營業中2》(圖/翻攝YouTube)

▲《嗨!營業中2》拍攝場地,涉嫌違法濫墾森林及在農地蓋違建違法營業(圖/翻攝YouTube)

台視實境節目「嗨!營業中」違規案 苗栗縣政府回應陳椒華立委指控

【特派記者邱芮豫/苗栗報導】 (今)9月28日 ,立法院陳椒華委員在其國會辦公室舉行的記者會上,提出了對台視節目「嗨!營業中2」涉嫌違法濫墾森林和在農地蓋違建的指控。陳委員聲稱苗栗縣政府未能有效調查和處理此事,稱其為「涉嫌怠惰」。

對於這一指控,苗栗縣政府已針對陳椒華委員提出的問題提供了以下澄清和回應:

  1. 涉及土地濫墾:苗栗縣造橋鄉公所於111年7月向縣政府報告指出,711、711-1、1695、1695-1、1695-3等土地存在涉嫌濫墾和水保破壞的情況。縣政府水利處隨即派員進行實地勘查,確認違法情況存在。截至112年7月,根據「水土保持法」的相關規定,已對涉事行為人彭姓開出4次處分書,總計罰款達26萬元。同時,行為人也被要求立即停工並恢復植生,目前多處已恢復正常植被,這表明縣政府已積極依法處理此案。

  2. 農地違規使用:彭姓行為人涉及非農業使用的行為,包括擅自設置住宿和餐廳營業。農業處已確認部分農地存在非法行為,例如鋪設水泥鋪面、碎石和石塊,以及建築物設置等行為。由於這些行為涉及非都土地使用,縣政府地政處已經依法通知彭姓行為人,如果確定違反了「區域計劃法」,將會依法處罰。
  3. 違建處理:工商處使用管理科已經對違建行為進行現場勘查,並已向行為人發送違建補照通知(建築約60坪)。行為人已被要求依法申請執照,如果無法遵守要求,將會被要求自行拆除,同時由縣政府列管排拆。
  4. 環保檢查:環保局對餐廳進行實地檢查,發現約有20個座位,未達到「水污染防治法」所要求的排放廢水需申請許可證的列管標準。然而,環保局仍然在繼續監察該處是否存在污染水體等違規行為。

縣政府強調,他們一直以來都致力於依法處理此案,並已對涉事行為人提出多次行政處分。他們將繼續監察和確保該案件得到適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