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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工會呼籲杜絕校園暴力(工會提供)

校園暴力頻傳 教育部該怎麼做? 10縣市教師工會呼籲教育部應負起責任

各縣市工會呼籲杜絕校園暴力(工會提供)

近日,校園暴力事件頻傳,特別是學生打老師事件頻頻出現。桃園市等共10個縣市教師工會聯合要求教育部正視此問題,提出具體措施以保障教師的職業安全。

桃園市各級學校教師產業工會(桃學產)於10月中旬發出新聞稿,揭露數起老師被學生打得傷痕累累的事件,不僅獲得廣大民眾迴響,也獲得各縣市教師工會之共鳴。然而主責的教育部完全沒有回應,彷彿「學生打老師」只是單一縣市的個案。各縣市教師工會對於教育部無視教育現場體系瀕臨崩壞的狀態、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莫不感到憤慨,因此聯合發表聲明要求教育部擔起修法責任!

總結現今教育現場對學生輔導管教的問題,主要出在教師「不管會出事,一管就有事,管不管都有事」造成教師的無所適從,以致少數偏差行為的學生益發容易出現對老師的挑釁與攻擊。主要癥結如下:

輔導管教配套不足

按教育部頒布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下稱:「輔導管教注意事項」),對學生的輔導管教依序是:教師的一般管教(22條)→學務處及輔導室的特殊管教措施(24條)→家長協助處理或帶回之管教措施(26條)。當校園內所有輔導措施無效時,依「監護權人及家長會之協助輔導管教措施」(25條)請家長到校到校協助學校輔導該學生及盡管教之責任,或是依26條後段要求監護權人帶回管教時,常因缺乏對監護權人不配合時的強制力規範,致使條文形同具文,難以產生輔導管教效果。

完人標準讓老師動輒得咎

教育部頒布的「輔導管教注意事項」看似為協助學校教師有個遵循的輔導與管教原則,具備理想性與宣示性,實務上卻成為老師動輒得咎的行為規範。

單以「輔導管教注意事項」而言,老師要注意的有輔導管教目的(第10點)、平等原則(第11點)、比例原則(第12點)、審酌情狀(第13點)、基本考量(第14點)、正當法律程序(第15點),並可再分25項(點),共1077字。教育部要求教師遇到學生輔導管教事件時,須依「輔導管教注意事項」執行,但教師於教學現場又得兼顧其他學生學習權,教師如何能於教學時間壓力下完善眾多原則的每一步驟?

但是,這些宣示性的規範已變成追究老師「不當管教」的標準,屢屢出現在對老師的調查報告及法院的判決書中,特別是老師日常班級經營的日常事務,都可能因為未完全實踐各項步驟,而被指責淪為不當管教!讓老師在處理學生的不當行為與有效班級經營上左右為難。

解聘辦法剝奪學校處理校園衝突之功能

過去學校處理師生管教衝突或親師問題,只要不是太嚴重,大概會由校長、主任找雙方進行溝通、了解;若有誤會就澄清,若有違失就道歉。不僅可以迅速解決問題,也能彌補雙方的裂痕。然而,108年新修教師法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辦法」(下稱:「解聘辦法」)冒出一個法無授權的「校事會議」,規定校事會議受理案件後,一定要組成調查小組。事不分輕重、案無分大小,學校的師生管教衝突或親師溝通問題,幾乎均進入校事會議、組成調查小組調查。調查期間不僅雙方不可接觸,學校也不能找雙方溝通,只能靜待調查結果出爐。結果讓學校原來可以處理親師溝通、師生衝突的功能喪失,讓原先可以彌補的裂痕更形擴大!加上許多調查員不諳校園實務,無事變有事、小事變大事,學校從教育機構變成法院調查局,徒耗許多能量;更讓教師視管教學生為畏途,擔心無法完善輔導管教步驟而淪為不適任教師。

桃園市等10個縣市教師工會認為,教育部應正視學校價值體系正在崩壞,正面解決下面問題:

教學現場教師可能面對暴力家長、學生重大違規時,教育部有何具體措施保障教師及其他學生免除可能遭受的身心威脅﹖

當教師已經面臨暴力威脅、甚至身心受創時,教育部有何具體作為來支持教師,協助教師,讓教師受到應有的職場安全保障﹖

學校依「輔導管教注意事項」要求家長到校協助或配合帶回管教,但家長卻不配合時,教育部有何具體策略落實「輔導管教注意事項」的相關規定﹖

「輔導管教注意事項」的完人標準,加上「校事會議」事無大小的調查制度後,老師被以顯微鏡檢視一切所為。家長、學生動輒投訴,教師動輒得咎,均不利於教師進行輔導管教。教育部應慎重檢討「輔導管教注意事項」的內容,與「校事會議」的方向。避免因噎廢食,反而成為校園暴力事件增加的推手。

 

各縣市工會理事長聯絡人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 理事長 葉明政  0937158798

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 陳俊裕  0935586175

新竹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 葉宣麟  0910945751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  張永青   0982939549

南投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辜鴻霖   0919054678

嘉義市教師會理事長 林文章  0930360360

嘉義縣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 劉政昇   0918125755

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陳葦芸   0917898121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 于居正   0922581536

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黃莆田   0963670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