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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典忠說,市政府最不應該說理由,民眾選你當市長就是要改進讓促參案完成,而不是被收回促參獎勵金。(楊典忠研究室提供)

台中市三促參案獎勵金被中央追回 楊典忠等議員要求市長加強公共工程案督導

【特派記者陳世宗/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楊典忠、林祈烽、施志昌、鄭功進針對促參獎勵金被中央追回提出質詢,台中市合併升格至今,完成51件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並獲得獲得中央財政部促參獎勵金累計2億9411萬多元。但是台中市有六件促參案拿了獎勵金,卻因故與廠商解約,而且還被中央主計總處發函追回獎勵金,實在有夠丟臉,包括歷史建築林懋陽故居OT案提前解約,被追回50萬元,歷史建築林森路75號日式宿舍案提前終止契約,被追回50萬3358元,外埔農創園區案因為廠商提前終止契約,被追回69萬元。楊典忠認為,市長有公共工程督導的責任,雖然獲得近3億元的中央獎勵金,更重要的是把公共建設營運好,帶動台中市各區域均衡發展。

台中市合併至今有六件促參案拿了獎勵金,卻因故與廠商解約,而且還有三件被中央主計總處發函追回獎勵金,其中5件是在盧市長任內解約,1.中臺灣電影推廣園區-電影館 (105年解約)、2. 市定古蹟摘星山莊營運移轉案(111年解約)、3. 清水運動休閒公園營運移轉 (OT)計畫案(110年解約)、4. 歷史建築林懋陽故居OT案  (109年解約)、5. 歷史建築林森路75號日式宿舍案  (112年解約)、6. 外埔區農創園區營運移轉案(113年解約),楊典忠說,其中1.2.3.參案因為簽約超過三年,未被追回,天底下有這麼好的事情,中央給台中市政府促參獎勵金,結果市府跟廠商中途解約,平白無故就拿到獎勵金。

楊典忠說,市政府最不應該說理由,民眾選你當市長就是要改進讓促參案完成,而不是被收回促參獎勵金。(楊典忠研究室提供)

楊典忠表示,到現在,台中市出現兩種「市民等很久的促參案」,第一種是「改名重新再來」的促參案,中台灣電影館改名台中流行影音中心,清水運動公園也改成清水國民運動中心,兩個公共工程如果順利OT促參,就可以再拿一次中央促參獎勵金。第二種是「簽約很久但都還沒履約」的促參案,103年與外貿協會簽約11年到現在,泊嵐匯會展中心都還沒蓋好,還有108年與盧市長你親自與海珹股份有限公司簽約5年,到現在還沒開幕營運的海洋生態館OT案,

楊典忠認為,台中市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越來越多,但是問題也層出不窮,中央審計部列舉台中市促參案的問題,市長有公共工程督導的責任,雖然獲得近3億元的中央獎勵金,更重要的是把公共建設營運好,帶動區域發展,像高美濕地遊客中心到現在還沒有發揮該有的效益,期待明年海洋生態館OT案,可以帶動台中西海岸觀光發展。

市長盧秀燕表示,市府促參案成功比例還是比較多,以台中流行影音中心為例,跟台中市政府責任還是沒有直接關係,胡市長要做電影中心,林市長因為被中央看中意要做動漫館,中間剛好換了兩到三個文化部長,每個人選址都不一樣。楊典忠說,市政府最不應該說理由,民眾選你當市長就是要改進讓促參案完成,而不是被收回促參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