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陳世宗/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今天起進行財政經濟業務質詢,民進黨籍市議員江肇國針對市府將訂定「臺中市公債及臺中市市庫券發行自治條例」提出質疑,認為市府目前並無針對即將發行公債有任何初步想法,僅以「備著以後有機會可以用」為由希望訂定自治條例,他呼籲市府應向市民「誠實的說明清楚」。
江肇國說,政府發行公債,通常是規劃重大公共建設時,籌措資金時的管道之一。如今台中市政府提出要訂定發行公債的自治條例,想必應有要使用在哪些重大建設上的市政藍圖。不料市府僅以「備著以後可用」為由欲訂定自治條例,而沒有向市民說明未來可能發行的用途及時間。
江肇國指出,市府欲在此時訂定自治條例,是為了捷運藍線、社會住宅還是其他台中市未來可能需大量資金支出的建設,市府都不願正面回應。他質疑,那市府發行公債到底為哪樁?只想通過自治條例卻不肯說發行用途及時機,恐怕難以說服市民的支持。並呼籲若是為了台中市的重大發展,須擴大財源及資金,那就大方地向市民說清楚。
副市長黃國榮強調,市府的建設千羅萬象,很多建設都需要用到錢,會在此時訂定自治條例,是為了整體財源的規劃。並提到減少市庫支出才是目的,不是為了特定計畫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