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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8日晚上和平警分局聯合環保局、監理站於台8線14.7公里稽查取締改裝噪音車,維護市民居住安寧與用路安全。(警方提供)

和平警執行「靜城專案」取締超速及噪音車 確保原鄉安寧及用路安全

【特派記者陳世宗/台中報導】臺中市和平警分局配合「暑期青春專案」各項保護青少年措施,加強防制危險駕車及取締噪音車,稽查無照駕駛、不停讓行人、超速等各項違規,維護原鄉安寧及用路人安全。和平警分局強調,執行「靜城專案」是為讓居民有個安全與安寧的居住環境,警方持續規劃各項勤務加強防制作為,請用路人秉持同理心,勿違法使用未符合標準之排氣管,以免得不償失。

警方8日晚上和平警分局聯合環保局、監理站於台8線14.7公里稽查取締改裝噪音車,維護市民居住安寧與用路安全。(警方提供)

警方指出,噪音車擾人安寧,和平警分局自本年起強力取締超速及噪音車,自1月1日起迄今6月30日已取締超速違規854件,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0條規定,將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另駕車超過規定速限40公里以上,最重可處新臺幣24,000元罰鍰。

警方8日晚上和平警分局聯合環保局、監理站於台8線14.7公里稽查取締改裝噪音車,維護市民居住安寧與用路安全。(警方提供)

警方表示,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也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拆除消音器,或其他方式造成噪音者,可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如於一年內再度違反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本年迄今已通報42件改裝噪音車輛,上傳至噪音檢舉網,若經環保局通知檢測不合格,將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告發,最重可處新臺幣3,600元罰鍰。

和平警分局持續於轄內東關路(台8線)、台7甲線、雪山路(中專一線)、東崎路(中47線)易出現超速、改裝車噪音車擾民之路段,持續規劃移動式測速照相、防制危駕等專案性勤務,並針對改裝噪音車、危險駕車、超速、無照駕駛、不停讓行人等各項違規加強取締。

警方8日晚上和平警分局聯合環保局、監理站於台8線14.7公里稽查取締改裝噪音車,維護市民居住安寧與用路安全。(警方提供)

警方8日晚上和平警分局聯合環保局、監理站於台8線14.7公里稽查取締改裝噪音車,共稽查汽(機)車約75輛,不合格5輛,由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告發,共計罰鍰新臺幣1萬8,000元,維護市民居住安寧與用路安全。

和平警分局已協調環保局於重要路段設置「前有聲音照相請降低音量行駛」告示牌,提醒駕駛人,減速慢行,維護原鄉安寧。民眾如果發現改裝或噪音車輛,亦可聯結監理站或環保局網頁檢舉,共同維護用路安寧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