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今(30日)臺中市議員羅廷瑋質詢:目前氧化亞氮(以下簡稱為笑氣)作為醫療上使用是一種吸入性麻藥,但在臨床使用上濃度較低,且會加入適量氧氣,避免病人缺氧,但目前許多工業用的笑氣,出現在校園的話題中,許多學生濫用笑氣,尋求短暫的放鬆的快感。殊不知濫用的後果會導致情緒不穩定,容易焦慮,而且思考反應變的比較遲鈍;嚴重時更有可能引起手腳麻木,而且四肢無法動彈,造成脊椎永久性的傷害!
笑氣(Nitrous oxide,N2O)的學名是氧化亞氮或一氧化二氮,為一短效的吸入性全身麻醉劑,在常溫常壓下為無色、無味氣體,容易讓人不知不覺中吸過量。一旦吸入過量或長期使用,則會產生周邊神經病變,如麻痺、耳鳴、不能平衡、衰弱、反射減弱及亞急性脊髓合併退化等症狀,並可能產生精神疾病徵候,如幻覺、失憶、憂鬱等,另外尚可能產生肺氣腫、氣胸等副作用。
本物質主要用途為工業及食品加工上如發泡劑的應用,醫療上作為吸入麻醉時的輔助性氣體麻醉劑,臨床上已漸少使用。目前國際間並未將笑氣列為毒品或管制藥品管理,但濫用者可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6條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萬8千元以下罰鍰。衛生署已完成公告「列屬藥品管理之醫用氣體,申請衛生署藥品查驗登記注意事項(草案)」,將醫療用之氧化亞氮予以納入「醫用氣體」藥品管理,此外,倘經銷商不當流用笑氣,則可依違反藥事法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醫院診所將笑氣不當流用,則違反醫師法第25條,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懲戒,或以違反醫療法第57條處新台幣5萬元至25萬元罰鍰。
且許多年少氣盛的孩童都說,笑氣又不是毒品且政府沒有列管隨手可得,就因為有許多不肖業者專賣工業用笑氣,還在許多網購頁面促銷販賣。羅廷瑋呼籲台中市政府:現今法律還沒有禁止使用笑氣的當下,要求臺中市政府要比照桃園制定自治條例來禁止使用笑氣,早一步防治就少一位受害的學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