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巫月樺/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李中29日在議會交通地政委員會業務質詢,重批觀旅局「將帥無能、累死三軍」,因為未能即時展開續約作業,以致於市民廣場旁的草悟廣場從原本的長期OT合約變成九個月的短約,原先每個月收入從一百八十幾萬驟降為十二餘萬,未來草悟廣場的形象與品質堪憂。
對此,觀旅局回應表示,因草悟廣場委託經營案目前公告招標中,考量本案基地位處本市熱門景點草悟道周邊,為免空窗期間閒置,遂依「臺中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辦理草悟廣場1F+B1F短期出租作業,租金係依據「臺中市市有閒置不動產短期出租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計收,承租範圍租金總計122387元/月;另B2F+B3F停車場則請本府交通局自辦開單收費,停車場收入則由交通局收取納入市庫。
李中指出,草悟廣場原先業者已經營七年,去年底即依合約提出續約請求,但觀旅局遲至今年六月才啟動續約會前會,七、八月召開兩次續約會議,因提出之權利金與稅額偏高以致續約不成,這也導致第一線基層人員只餘不到兩個月時間可以作業,根本無法在十一月六日合約結束前,透過合法招標程序找到願意繼續長期經營的業者。
李中說,觀旅局當前逕洽簽九個月短約的業者,過去曾在林佳龍前市長時期,透過中興大學與都發局、勞工局簽約,包下審計新村,當時原本是要協助青年創業,但裡頭許多青年朋友紛紛向不同議員陳情,表示許多設備損壞業者都不維修,且後期增加許多不當規費或提高租金,觀旅局為什麼還要找這樣聲名不佳的業者?
另外,原先OT業者每個月繳交給市政府的相關租金、權利金大約是一百八十餘萬,但現在短租業者一個月只需要繳交十二萬餘元的土地(建物)租金,若短租業者將之前營業不到三個月就收掉的富地市場模式搬到草悟廣場,轉租的每月收入至少在百萬以上。
觀旅局為了不讓草悟廣場閒置而倉促短租的作法,可能會讓業者有套利的空間,且因為是短租,業者根本不會投入基礎設備的投資與維護,賺了就走的模式將會對草悟廣場的品牌形象與台中市的觀光形象產生莫大衝擊。
觀旅局回應表示,自102年辦理草悟廣場OT案,委請草悟公司經營7年,合約至109年11月6日到期,並由草悟公司依約取得優先議約權。近年市府每年於鄰近市民廣場舉辦各類節慶活動(如著名的爵士音樂節),加上綠光計畫文創聚落及審計新村創業基地的合作開發,成功帶動周邊商業及人潮持續活絡,儼然是臺中市聚客能力最強的地域(107年639萬人、108年659萬人)。
惟經過2次議約會議後,草悟公司未能接受相關契約條件,雙方無法達成共識。立即重啟草悟廣場招商作業,設定長期委託經營7+7年,109年9月30日公告,10月29日截標。
觀旅局並表示,本案市府依約辦理草悟廣場委託經營,並考量合約新舊廠商銜接期間可能的空窗期,造成廣場周邊的觀光及交通服務中斷,故依市府相關規定辦理短期租賃,並依規收取租金,善盡管理推動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