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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員陳雅惠、陳俞融等人,今天在交通質詢時要求交通局,針對學區、公園等週遭人行道規劃「人車共道」,且落實自行車、機車及快車分流,確保安全。(陳雅惠研究室提供)

男童騎車不幸遭輾 市議員陳雅惠等籲市府重視慢車路權 落實自行車、機車及快車分流

【特派記者陳世宗/台中報導】台中市北屯區昨日傳出一名男童騎自行車不幸遭輾事故,近年來隨著騎自行車人口增加,但騎士得冒險穿梭大街大巷與汽機車爭道,台中市議員陳雅惠、陳俞融等人今在交通質詢時要求交通局,儘速與建設局研商,針對學區、公園等週遭人行道規劃「人車共道」,且落實自行車、機車及快車分流,確保安全。

台中市議員陳雅惠、陳俞融等人,今天在交通質詢時要求交通局,針對學區、公園等週遭人行道規劃「人車共道」,且落實自行車、機車及快車分流,確保安全。(陳雅惠研究室提供)

陳雅惠指出,近年來隨著騎 youbike通勤或騎單車運動人口漸多,警政署在今年8月就再次確認,除非有畫供自行車行駛的標線,否則自行車不可騎乘在騎樓或人行道,這樣的環保交通工具,卻面臨路上汽機車多,讓自行車成為「弱勢的用路人」。

陳雅惠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自行車被歸為慢車,同法90條之3明訂,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於人行道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

陳雅惠說,部份縣市政府有推動「人車(行人與自行車)共道」,台中市在林佳龍擔任市長時,在文心路有規劃「人車共道」,但後來不了了之,她希望交通局盡快與建設局研商,針對學區、公園等週遭人行道的區域規劃「人車共道」,一般道路則畫定專用標線,確保安全。

陳俞融指出,從這起腳踏車事故可以看出,行人及自行車於沒有紅綠燈的路口非常弱勢,更凸顯出自行車基礎設施的薄弱,而本次案發的閃燈路口,閃光紅燈路口表示「需停車再開」,閃光黃燈則「需減速接近」,但駕駛人通常不以為意,只會注意有沒有紅綠燈,才會導致悲劇發生。

陳俞融也要求交通局應加強宣導,領有駕照被政府賦予較重義務的汽機車駕駛人,更應具備注意周遭環境的駕駛意識,並要增加自行車專用道等基礎設施,完善自行車騎行安全,不能遇到問題就廣設紅綠燈,台中市必須擺脫自行車事故死傷六都第一的惡名。

市議員張芬郁認為,台中市國小學童自行車A1車禍和交通號誌及標線有絕大的關係,交通局長稱說要對弱勢族群加強用車安全的宣導,但都是以車為本,不是用行人的角度來考量,根本無法有效解決台中市交通事故頻傳問題。

交通局長葉昭甫強調,交通局近年來主要著重校園人行道安全改善,對於行人及自行車等弱勢族群,交通局會努力盤點道路、校園及公園週邊狀況,朝行人、自行車及汽機車「安全共存」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