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陳世宗/台中報導】臺中地區一家精密公司及貿易有限公司實際楊姓負責人,多年前購入瑞士Ogival 公司愛其華名錶(下稱:Og 名錶)商標後,對外號稱其販售之 Og 名錶均為具百年歷史之瑞士 Ogival 公司產製,惟多數 Og 名錶實際上係於臺灣 、香港及大陸地區組裝製造。台中市調查處指出,經查該錶在臺灣各大百貨公司均設有專櫃,專櫃員也標榜「瑞士製造」向民眾兜售,吸引大量貴婦、名流購買。
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前接獲檢舉,遂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王亮欽指揮偵辦,並於110年4月間依法搜索楊姓負責人等住所、該精密公司及貿易公司等14處所,發現組裝師傅於該精密公司現場組裝 Og名錶,並查獲臺灣、香港等地Og 成錶組裝單,遂依法查扣高價 Og 名錶2,963支,市價新臺幣1億5,247萬8,800元,並另查扣楊男名下6筆不動產(市價逾1億元)。
臺中市調查處偵查中,發現Og 名錶除機芯自瑞士進口外,其餘零件均為自行生產或購買,楊男等人先將 Og 名錶錶面和錶殼底蓋標記為”SWISS MADE”(即瑞士製造),並將少部分手錶組件出口至香港後轉送至瑞士組裝,以獲得「瑞士產地證明」,實則大部分 Og 名錶為仁O貿易有限公司、香港愛O華公司師傅組裝,以此誤導消費者認為所有型號 Og 名錶均為瑞士 原裝進口,符合”SWISS MADE”標準。
楊男還指示其員工隨產品附進口完稅證明文件,以進一步混淆消費者。俟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函請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透過外交部向瑞士聯邦政府(下稱:瑞士政府)提出司法互助,並於 111年9月22日獲瑞士政府函覆 Og 名錶於瑞士實際組裝型號、數量。
臺中市調查處指出,經比對後證實楊男大量以非瑞士組裝 Og 名錶標榜「SWISS MADE」販售,總計楊男等人於95年11月至109年12月30日期間,透過各大購物平臺販售非瑞士組裝之愛其華手錶達2萬6,828支,獲取不法所得計4億7,541萬8,032元。
臺中市調查處呼籲,民眾於購買高單價商品,應仔細核實產品來源文件、比對產品編號等資料。此外,為保障合法商標及國人消費權益,調查局將透過國際合作持續追查此類不法案件,以有效遏止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