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陳世宗/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李中揭發,因為老師不滿學生的道歉態度就報警,並在沒有家長與校方人員陪同的情況下,直接將學童帶回派出所做筆錄;李中議員認為教育界與警界相當缺乏兒童保護的法治觀念。盧秀燕市長聞知後震怒,認為該校教育人員相當不適任、沒有保護好學生,立即指示教育局長就校長、主任、老師與轄區督學責任嚴加辦理。
李中指出,他日前接獲一位家長投訴,表示其兒就讀西區某國小六年級時,今年3月26日課堂上與老師發生糾紛,他獲知後立刻要求其兒隔日要向老師道歉,但3月27日該老師卻因為其兒道歉態度不佳直接報警,並在員警要將其兒帶走時,才說只是要嚇唬其兒,事後其兒被移送少年法庭。
李中表示,他無意介入該老師與學生的糾紛細節,但他在乎的是,學校是教育機構,學生有甚麼問題,應該是由校規來處理,怎麼會一點小事且不是有立即危險的現行犯樣態下去報警,並在沒有傳票與家長陪同的的情況下,讓員警直接從校園把小學生帶走,這對學生的心靈與人際關係的傷害是非常大的。
李中認為當年威權時代員警都知道要尊重校園自主,但這幾年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少年事件處理法紛紛制訂,教育人員與警察人員卻反而對兒童保護與校園自主等概念十分缺乏,他希望警察局與教育局要對此做好相關法治教育。
盧秀燕市長聽聞該校黃校長今日在議事堂的回應後相當生氣,她認為學校應該做好對學童的保護,在沒有傳票等法律文件以及家長陪同下,不應該隨便就讓學生被員警帶走,這是相當的不適任。她當場立即請教育局長要儘速完成調並對相關人員嚴格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