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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大鋐為民請命公保地影響地主權益甚鉅,爭取中央檢討解編還地於民。(楊大鋐研究室提供)

楊大鋐為民請命公保地影響地主權益甚鉅 爭取檢討解編還地於民

【特派記者陳世宗/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今日議程進行公保地解編專案報告,市議員楊大鋐指出,此次公保地解編排除道路用地,影響地主權益甚鉅,造成土地無法有效利用,中市府應持續向中央爭取將長期未開闢又不徵收道路用地一併納入公保地檢討解編、還地於民。

楊大鋐指出,盧秀燕政策主張「輕稅減政」,但是近期卻發現台中市府官員背道而馳,甚至「加稅加政」。有民眾向他陳情其在北屯區長安段原有住二土地1148坪作工廠使用,民國75年都市計將其中809坪劃為道路用地其中肉地(住二用地)仍包含在道路用地同一地號,都發局亦未分割住宅用地與道路用地,致土地無法有效利用。

民眾說,該道路用地迄今37年,市府不開闢、不予徵收,當地工廠也早已遷移變成廢墟。民國98年地稅局東山分局現勘認定道路用地323坪需繳交千分之六的地價稅,另外485坪符合土地稅減免第11、12條規定免徵,地主無奈每年仍繳8萬8千多地價税。

楊大鋐為民請命公保地影響地主權益甚鉅,爭取中央檢討解編還地於民。(楊大鋐研究室提供)

但是時隔14年,今年8月28日地稅局東山分局卻一紙公文來函說「98年課稅錯誤不符合免稅第11、22條」規定,因此原本485坪免徵地價稅的土地要補稅每年增加3萬7千元地價稅並追繳5年,要補税20餘萬,未來每年必須繳12萬多地價税。

楊大鋐表示,該土地14年以來都沒變、未使用,但是免稅、加稅都是地稅局說了算,扮神扮鬼都是地税局,讓百姓徒感無奈「官為刀俎、民為魚肉」,直呼「盧市長輕稅減政攏是假,台中市府萬萬稅!」

楊大鋐強調,公保地政府長期不作為,致百姓權益受損,監察院早在102年提出糾舉政府不作為還地於民。此次公保地解編未納入道路用地,造成很多被劃為道路屬性的土地被排除在外,造成地主權益受損。都發局應該想辦法向中央爭取,把劃為道路用地一併納入公保地解編,以維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