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司法院大法官於今日作成黨產條例全部合憲之解釋,中國國民黨由高思博中常委、文傳會主委王育敏、行管會主委邱大展及考紀會主委葉慶元,在委任律師張少騰的陪同下,共同召開記者會。王育敏主委表示,國民黨對於釋憲結果並不意外,她並痛批,台灣司法的獨立性在民進黨執政下蕩然無存,大法官是否已成為民進黨之附隨組織,社會自有公評。
王育敏批評,過去這幾年,黨產會宣稱是跨黨派的獨立機關,但事實上就是由一批綠油油的民進黨支持者擔任委員,作為清算國民黨的劊子手!王育敏質問,黨產會四年來除了調查過國民黨以及所謂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以外,還有調查過任何政黨嗎?請問這些委員憑什麼可以超越司法審判,來判定國民黨黨產取得的當或不當?
考紀會主委葉慶元指出,本次聲請案,係因為七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認為黨產條例有重大違憲疑義,這七位法官秉於憲政良知,無法依據他們確信違憲的法律繼續審判,才向大法官聲請解釋,國民黨以及全體國民對於承審法官不畏當道而提出釋憲之勇氣,深感敬佩。不料,大法官作為憲法之守護者,反而認定黨產條例不違憲,實在令人喟嘆。葉主委強調,「個案式立法」、「溯及既往」、「限制在野黨發展」均為民主憲政的大忌,黨產條例同時踩到三條紅線-以溯及既往的個案式立法來扼殺在野黨的發展,居然被大法官認定合憲,恐怕也是世界民主國家所僅見。
行管會主委邱大展表示,在陳水扁任內,早已經對國民黨黨產進行過徹底的清查、追訴,目前國民黨所有的黨產,都是經法院訴訟判斷後,確認合法取得的財產。邱大展批評,民進黨是官司打輸了,就乾脆改變遊戲規則,制訂新的法律(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把判斷標準,從客觀公平的「不法」改成模糊不清的「不當」;而且為了避免這樣還敗訴,就進一步把判斷「是不是不當」的裁判者,由公正的法官改成政治任命的黨產會,甚至還「推定財產都是不當取得」。執政黨立法推定在野黨的財產不當、不准動用,以確保自己的優勢執政地位,大法官還說合憲,根本是憲政笑話,這些大法官在歷史上會留下紀錄。
國民黨委任律師張少騰表示,大法官對於我國憲法之憲政原則及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應有超然之態度,捍衛過去建立之憲法秩序,不應隨著執政黨之立場有所傾斜。然而,此次大法官釋憲程序上有相當大的瑕疵:1. 部分大法官應迴避而未迴避,影響公正性;2. 部分被黨產條例嚴重限制權利義務的組織,如救國團、中廣,均無法參與相關程序表示意見,這是重大的程序不正義;3. 司法院大法官僅對於附隨組織之定義是否合憲作成解釋,而不論及黨產條例相關條文對於附隨組織被認定後之效力(即未針對實質上限制附隨組織之營業自由、財產權及勞工權益之規定進行解釋),則顯然完全忽略人民憲法上權利之保障,有違比例原則。4. 本次解釋僅針對第4條第1款之定義(政黨:指於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七月十五日前成立並依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規定備案者。)解釋有無屬於個案立法而違憲,卻未針對第4條第4款對於不當取得財產之定義一併解釋(不當取得財產:指政黨以違反政黨本質或其他悖於民主法治原則之方式,使自己或其附隨組織取得之財產。)此顯然係選擇性解釋,未能正確適當論述黨產條例是否違反個案立法之原則。
高思博中常委強調,國民黨早已多次宣示,「護憲、護法、不護產」,且歷任主席均已強調要捐出黨產進行公益,這次大法官們破壞了所有法理、形式正義原則,只依靠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一條,這已不是司法裁判,而是政治凌遲、歷史審判,用黨產來當政治提款機。高中常委表示,這種赤裸裸的政治算計,國民黨輸了官司,但必會為自身的歷史定位、中華民國的憲政繼續奮鬥!民進黨壟斷司法權及立法權來清算在野黨,實施極權統治,一定會遭到選民的唾棄!